年假工資補償標準是什么

小編整理根據(jù)我國相關(guān)法律中的規(guī)定,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,經(jīng)職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。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(shù),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。

一、年假工資補償標準是什么

單位根據(jù)生產(chǎn)、工作的具體情況,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,統(tǒng)籌安排職工年休假。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(nèi)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安排。單位因生產(chǎn)、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,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。

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,經(jīng)職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。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(shù),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。

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(guī)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***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(jù)職權(quán)責令限期改正;對逾期不改正的,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,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(shù)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;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、賠償金的,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,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;屬于其他單位的,由勞動保障部門、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

二、補休能代替年休假嗎

國家法定假日是面向全體公民的,帶薪年休假是勞動者才享有的;不過,兩者都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日,都具有強制性。勞動者可以在1個年度內(nèi)集中休,也可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,只有極少數(shù)情況才可跨年度休,但只能跨1個年度,而不能攢起來集中休。

對于帶薪年休假,除非勞動者本人同意,單位可以占用其年休假時間,但按照國家規(guī)定,單位應按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倍來支付每日的報酬,作為占用年休假的補償,而不能在事后用“補休”方式來代替。“獎勵游”等更接近于屬于單位福利,是單位給安排的,不享受就沒有了,而年休假是勞動者自主控制的,這是休息權(quán)的核心,因此“獎勵游”也不能代替年休假。

勞動者工作滿一定的年限,就有享受年假的權(quán)利,如果單位不休年假,那就要給予相應的補償,否則您可以追究單位的法律責任。其實,即便是在法制比較健全的今天,仍然有不少單位不允許勞動者休年假并且沒有經(jīng)濟補償,或者是用補休來代替年假。遇到這樣的情況,勞動者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來維護自身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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