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合同掃描件有法律效力嗎?
合同掃描件有法律效力,合同可以是信件、電報、電傳、傳真等形式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四百六十九條 【合同訂立形式】當事人訂立合同,可以采用書面形式、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
書面形式是合同書、信件、電報、電傳、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(xiàn)所載內容的形式。
以電子數據交換、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(xiàn)所載內容,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,視為書面形式。
二、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是什么?
(一)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;
(二)意思表示真實;
(三)不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規(guī)定,不違背公序良俗。
三、合同訂立原則有哪些?
(一)自愿原則
自愿原則的內容包括:
靠前,訂不訂立合同自愿;
第二,與誰訂合同自愿;
第三,合同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愿約定;
第四,當事人可以協(xié)議補充、變更有關內容;
第五,雙方也可以協(xié)議解除合同;
第六,可以自由約定違約責任,在發(fā)生爭議時,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。
(二)平等原則
這一原則包括三方面內容:
①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。不論所有制性質,也不問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,其地位都是平等的。
②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。當事人所取得財產、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;要求一方不得無償占有另一方的財產,侵犯他人權益;要求禁止平調和無償調撥。
③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(xié)商,取得一致,合同才能成立。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駕于另一方之上,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,更不得以強迫命令、脅迫等手段簽訂合同。
(三)誠實信用原則
(四)公平原則,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具體包括:
靠前,在訂立合同時,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;
第二,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;
第三,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。
(五)善良風俗原則
隨著民事合作主體及合作范圍的不斷擴大,在簽合同的時候,很多時候都是通過電報、傳真或者直接在網絡上簽訂的合同,法律從未規(guī)定過必須是紙質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,只要合同掃描件的內容、簽訂主體等各方面都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