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7日,位于長治市區(qū)太行西街的金威超市發(fā)生火災,殃及周邊商戶及居民小區(qū),有28戶居民被疏散。大火基本得到控制,沒有造成人員傷亡?;馂脑蛞约霸斐傻膿p失等情況正在調查中。 我們不禁要問,該超市購買了”火災公眾責任險“了嗎?沒有的話,單單就理賠周邊商戶和居民小區(qū)就已經是一個大難題了。他們的財產損失,是否能夠得到賠償呢?

  理賠難題凸顯保險缺位

  能撿回一條命固然值得慶幸,但看到焦黑一片的商鋪,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家當付之一炬,不少人都在糾結:這個春節(jié)怎么過?消防部門表示,理賠難題凸顯保險缺位困境。記者昨天采訪中也發(fā)現(xiàn),沒有一家商戶表示自己購買過任何財產保險。

  據了解,火災公眾責任險是“責任保險”的一種,公共場所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后,一旦因火災引發(fā)傷亡事故,保險公司將進行賠付,受害者每人最高賠付額為30萬元。

  作為投保方的公共場所對投保該險卻不甚積極,不少還搞不清楚什么是火災公眾責任險。據悉,新修訂的《消防法》已將火災公眾責任險寫入法律,規(guī)定國家鼓勵、引導公眾場所和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(yè)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。據悉,目前上海已有2000余家公共場所購買火災公眾責任險,占此類場所的1/4。但仍有很多公共場所負責人存在僥幸心理,不愿購買,推行起來難度較大。

  火災后一無所有 財產索賠成難題

  火災發(fā)生后,臨時居住的問題,可以通過社區(qū)救助解決,但是四戶人家財產幾乎燒的精光,他們的財產損失,是否能夠得到賠償呢?

  在這場火災中,鄧女士一家三間房和貴重物品全部付之一炬,鄰居潘先生家的損失也有三四萬。財產的損失如何來獲得賠償,大家也摸不著頭腦。

  居民王先生:“政府如果能夠協(xié)調解決,或者人道幫助,那我們盡量損失最少,當然是這樣想的,如果實在走不通,只能走司法途徑,誰造成,誰賠償。”

  記者從社區(qū)了解到,社區(qū)只能提供臨時救助,但財產的損失,還需要等待火災責任認定之后,由受害人自己追討。

  律師徐立勇:“火災肯定要追究一個責任方,首先要消防進行責任認定,查明起火原因,以及相應責任承擔的業(yè)主,進行索賠。”

  雖然目前最終的責任認定還未出爐,但起火的賴先生家,肯定脫不了干系。記者了解到,賴先生今年才住進來,平時一共住著三個人,都是在理發(fā)店里打工的,經濟實力有限。

  租客賴先生:“我們是外來打工的,也沒有這個能力。”

  法律專家表示,火災發(fā)生后,如果責任方沒有能力賠償,那么,鄧女士一家和潘先生夫妻的損失,可能就無法追回。而這正暴露了,目前大多數(shù)普通家庭財產保險意識不足的缺陷。

  租客潘先生:“從來沒想到過這個事情。”

  居民王先生:“我們都是下崗的,我們哪有閑錢買保險。”

  保險公司財產保險部陳洪亮:“目前家財產的投保率,還是比較低的,只有百分之一點幾的投保率。”

  保險業(yè)內人士介紹,在國外家庭財產保險的投保率非常高,一旦遇到火災等意外情況,導致家庭財產受到損失,居民可以先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,然后,再由保險公司向責任方進行追責。

  保險公司財產保險部陳洪亮:“天災,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,都是可以在保險責任里直接索賠。現(xiàn)在房屋價值都很高,我們很多都做到100萬以上的。”

  事實上,目前蘇州也有不少家庭財產保險項目,每年只需花費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費用,就可以為家庭財產投保,保額最高可達上百萬。另外,還有第三方責任險,如果自己家里發(fā)生火災,牽連到隔壁鄰居,同樣可以獲得保險賠付,降低居民自己承擔的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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